杏彩体育官网入口: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鼓励原创、反对剽窃,依法支持维护“泡泡玛特”“叶罗丽”“喜羊羊”等动漫形象知识产权;因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情节,在审理涉“皓月”商标侵权案件中,判处三倍惩罚性赔偿……2018年12月,隶属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至今,已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049件,审结14879件,结案率98.9%。
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最大限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长春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创新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守护企业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依法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把助力全市发展大局的法治担当扛在肩上。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围绕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汽车制造、新能源材料等重点服务保障产业,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专利纠纷案件859件。
保护创新主体,就是保护创新活力。为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准确区分职务和非职务发明成果,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个农产品品牌树立起来难,因假冒伪劣等问题倒下却很容易。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注重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妥善审理水稻“中科发5”、玉米“先玉335”等品种权案件,对假冒伪劣、侵权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净化种业市场秩序。同时,加强高科技农用机械知识产权保护和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助力扩大优质农产品特色品牌效应,服务乡村振兴。
竞争无处不在,但是公平竞争才是促进市场环境不断向好的关键。当市场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品牌商标遭到仿冒抢注、商业秘密遭到泄露,怎么办?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一锤定音”,决不姑息,坚持以法治环境之正,促市场环境之优,共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62件。
全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精神,坚决制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审理东北师范大学诉某报社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准确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的界定,全额保护东北师范大学300万元的赔偿请求。
坚持严格保护原则,严厉打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恶意抢注等行为,助力品牌经济发展。加大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力度,重拳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在假冒“一汽”注册商标犯罪案件中,对被告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力护航我省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
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认真贯彻司法解释,明确诉讼中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举措,打消对诉讼中“二次泄密”的顾虑,鼓励权利人依法维权。准确把握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保护客体及义务等要件,营造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秩序。
准确认定“剧本杀”剧本作品权利归属;严厉追究“小小孩”“阿衰”等系列图书盗版者的赔偿责任……保护文化知识产权,是对文艺创作的最佳激励,也是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基石,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严厉打击文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守护我市文化产业活力和创造力。
法律体系是动态的,知识产权诉讼规则亦是动态的,需在具体法律实践中发现薄弱之处,补短板、锻长板。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瞄准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一一击破,努力形成长春样板、打造长春品牌。在发明专利侵权案件的具体实践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为破解“举证难”问题,不断完善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等制度,健全证据规则适用机制。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春知识产权法庭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构建“全链条”保护格局,主动对接科技创新、“专精特新”企业,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与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版权局、市文旅局等开展深度合作交流,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签署《知识产权协同推进与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成立长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示范站,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