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关于认线年度温州市植保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温植土〔2023〕01号)文件和省、市有关巩固拓展中央环保督察肥药减量整改成果的相关要求,我县今年需完成零化学农药示范区1个,创建省级农作物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示范区2个,经济作物绿色防控(农药定额制)示范方2个,实施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10.8万亩,统防统治数字化台账7.1万亩,水稻统防统治整建制镇乡1个,规范提质防统治服务组织4个,种苗检测150批次。为落实好我县2023年度统防统治等植保重点工作,保障粮食安全,护航乡村振兴,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围绕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45%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5%以上、农药使用零增长的预期目标,现将有关统防统治等植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详见附件1)。
请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公室)根据分配计划,以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和绿色防控示范引领为着力点,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各乡镇要尽快组织召集规模种植主体填写备案实施表和病虫害防治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更新)时间:7月10日和9月10日前;附件3(纸质版)提交时间:小麦、油菜、早稻和春玉米为7月20日前,晚稻和夏秋玉米为10月10日前;附件4(EXCEL表格电子版)提交(更新)时间: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
注:1.水稻、小麦、油菜和玉米一季种植或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就认定为规模种植主体。2 .机械日作业能力超过经营耕地面积1/3的认定为统防统治。3.植保器械日作业防治能力参考:植保无人机10L约为150-200亩,20L约300-500亩,30L约600-800亩;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约150-180亩 ;担架式喷雾机约80-120亩 ;背负式电动喷雾器约20-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