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植物保护机械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30批次,流通领域2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JB/T 6661-2015《喷雾器》、JB/T 7723-2014《背负式喷雾喷粉机》、JB/T 7284-2005《动力喷雾机》、GB/T 24677.1-2009《喷杆喷雾机 技术条件》、LY/T 1196-2016《林业机械 便携式脉冲烟雾机》、JB/T 10807-2015《直流电动喷雾机(器)》、GB 10395.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等标准的要求,对植物保护机械产品的药液箱容量、喷雾性能、密封性能、药液箱坠落试验、压力容器耐压性能、喷射部件耐压性能、残留液量、整机密封性能、常温起动性能、危险部位防护装置、叶轮超转速试验、药箱气密性、耳旁噪声、安全防护装置、运转性能试验、调压卸荷性能、空气室耐压性能(适用时)、起动性能、喷射部件耐压性能、整机运转及密封性能、限压安全装置、承压零部件耐压性能、喷头防滴性能、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警示标志、过滤装置、控制装置、整机密封性能、起动性能、烟化效果、高温防护、滤网、背带、操作者耳旁噪声、密封性能、液泵过载保护、喷射部件耐压性能、绝缘性能、过滤装置、喷雾性能、连续工作时间、药液箱和药液箱盖、残留液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潍城区开发区绍彦喷雾器经营部、滕州市城郊刘勇喷雾器销售部2家销售者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药液箱容量。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植物保护机械是指用于保护作物和农产品免受病、虫、鸟、兽和杂草等危害的机械,通常包括用化学方法防治植物病虫害的各种喷施农药的机械,也包括用化学或物理方法除草和用物理方法防治病虫害、驱赶鸟兽所用的机械和设备等。选购时建议: